
老李去年赢了场官司,但欠钱的王某一直没还。上个月,王某突然找到老李,一把鼻涕一把泪,说生意失败,求老李签个和解协议,答应每月还五千,恳请老李先把他从“黑名单”上撤下来。老李心一软,签了字。结果,王某第一个月还了三千,第二个月失联了。老李想恢复强制执行,却发现协议里没写清楚违约后果,法院说这种情况得重新起诉。老李这才傻了眼。
这场景不少债权人都遇到过。今天咱们就聊聊,当失信被执行人(民间戏称为“老赖”)主动找你签执行和解协议时,里面到底藏着多少坑,以及咱们该怎么守住自己的血汗钱。
第一,别轻易给他“松绑”。
失信被执行人最常求你的就是:“你先让法院把我银行卡解冻、把限高令撤了,我才有钱还你啊!”这话听着好像有理,但往往是陷阱。一旦措施解除,他可能马上转移财产,消失无踪。
正确做法:在协议里白纸黑字写清楚—— “在所有欠款还清前,一切强制措施保持有效”。或者,让他找个靠谱的担保人或用实物担保,才能思考部分解除。
第二,小心“放弃权利”的模糊字眼。
协议里如果出现“甲方在乙方支付部分款项后,自愿放弃剩余债权”这类话,千万警惕。如果老赖还了两期就违约,他可能咬定你已经放弃了全部债权。
正确做法:必须补上一句“违约回转”条款——明确约定:“若任何一期款项未按时足额支付,则甲方此前所作的任何权利放弃自动失效,甲方有权立即申请恢复原判决的全额执行。”这叫给自己留条后路。
第三,还款计划不能含糊。
只写“每月还五千”远远不够。如果他隔三岔五还个一两千,法院可能认为他在“积极履行”,你反而难申请恢复执行。
正确做法:“任何一期还款逾期超过X日,或未足额支付,即视为根本违约,债权人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立即申请恢复强制执行。”把条件定严,主动权才在你手里。
第四,协议性质必须清楚。
尽量在法院主持下签协议,并明确约定为“中止执行”而非“终结执行”。一字之差,天差地别。“终结”意味着原执行案件彻底结束,他一旦违约,你得从头起诉、重新走程序,时间和精力都耗不起。
守正在此温馨提醒大家:
1.失信被执行人的眼泪,多半是演技。心软之前,先捂紧口袋。
2.协议别嫌啰嗦,条款越细越好,把所有可能性都堵上。
3.自己拿不准,花点钱请专业律师看一遍,这钱省不得。
4.记住:一份好的和解协议,应该是拴住对方的绳子,而不是松开他的枷锁。
执行和解本身不是坏事,但它是把双刃剑。签好了,能加速回款;签不好,可能钱没要到,还丢了已有的法律保障。咱们辛苦挣钱、打官司,不是为了给老赖行方便的。保持清醒,守住条款,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。
作者简介:李继斌,字守正,盈钲法保企服总经理,律所特聘保险法顾问,高级企业合规师,国际保险专业毕业,北京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法律相关专业结业,专注为企业用户提供法律、保险一站式风险管理咨询服务。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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